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积极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我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尽快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加快完成林权登记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组织各县市区以县(市、区)为整体,以村(场)或组为单位,以宗地为单元进行清点整理、查缺补漏、登记造册、规范建档,确保林权类登记档案资料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四至清晰。
三是主动对接,积极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沟通协调,主动移交林权档案,加强配合协作。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加快推进林权档案资料移交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林权档案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