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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2019年度省以上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作者:张毅标 发布时间:2020-06-22 11:08 信息来源:市林业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加强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省财政林业资源保护修复与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省财政厅和林业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及时布置,认真组织开展了对全市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省财政林业资源保护修复与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从全市审核汇总情况来看,我市2019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038.35万元,实际执行数7613.89万元,执行率84.24%。其中: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执行数839.74万元,执行率87.15%;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执行数6774.15万元,执行率86.98%;省财政林业资源保护修复与改革发展转移支付资金5008.4万元,执行数2386.58万元,执行率47.65%。

我市已基本完成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实施。建设内容基本按规定时间完成,达到了项目建设质量要求。资金拨付基本到位,资金使用规范。省财政林业资源保护修复与改革发展转移支付资金实执行率为47.65%,项目实施较慢。实施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基本做到了真实、准确、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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