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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股份制经营柳溪模式:入股保底分红

作者:陈应龙 发布时间:2020-12-31 15:01 信息来源:市林业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近年来,柳溪村积极推行林地股份制经营,采用“入股保底分红”模式,探索建立盘活集体林地资源促进农民增收新机制,走出了一条“山绿村美民富”的新路子。

    一、基本情况

柳溪村位于旌德县旌阳镇西北部,辖22个村民组576户2056人。总面积1万亩,其中林业用地9358亩(公益林3110亩、商品林6248亩),属山多地少的农业村。2008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到户林地,每户均有几亩或十几亩,树种单一,经济效益低下。为打破固步自封、抱残守缺现状,2017年该村成立了柳溪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集体统一经营林地、农户分散经营林地入股到村公司,由村公司再对外流转。当年引进宁国詹氏集团和浙江客商熊来生,投资2000余万元建成了两个基地:1000亩香榧基地和1150亩白茶、香榧立体种植基地。次年又将荒废多年123亩花果山流转给大户经营。

    二、主要做法

1、村集体搭建平台,让林地流得出,市场主体进得来。投资商对几亩、十几亩的林地不感兴趣,村委会将群众的山场进行流转整合,由村公司经营或对外发包,村公司提取林地承包费的10%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一方面解决了投资商整合林地困难,另一方面打消了农户山场流出后追偿难的顾虑。

2、股份合作经营,让“林地变股权,林农变股东,资金变股金,收益有分红”。该村对已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仍由农户持有;对联户发证的集体林地进行拆分确权到户,不易拆分的将股权量化到户。发给企业或大户林地经营权证。约定企业或大户付给村集体和林农的保底收益,以及股份合作林地有收益后的分成比例。

3、村集体投入发展资金享有保底收益。村公司将争取到的村集体发展资金或项目资金,投入到企业或大户,每年享有10%保底收益。

三、取得成效

1、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该村集体经济收入2016年不到3万元,2017年达到17万元,2018年达到23万元,2019年达到38万元,2020年达到56万元,四年翻了四番。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一是土地租金收入;二是村公司争取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45万元,对基地进行投资入股,每年保底分红20万元以上;三是村公司自筹资金50万元投入一家企业,每年保底分红6万元。

2、群众收入明显增加。农户前10年山场租金每亩70元,10年后每亩保底100元,15年后保底200元,20年后保底300元。村公司及村民代表参与监管经营。两大基地解决了本村年老体弱、不便外出群众的务工问题,目前有300余人在基地务工,每年务工工资达到360万元。村集体2019年拿出3万多元给村民分红,每人分红17元。

3、贫困户得到有效保障。村两委鼓励贫困户通过“一自三合,户贷社管合作发展”的方式入股基地。现有1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入股,每户投入5万元,每户每年分红2500元。还有9户贫困户以山场入股基地、6户贫困户在基地务工就业。贫困户郭九斤一年在基地务工收入达到2万元。

4、村容村貌明显改善。通过林地股份制经营,杜绝了乱砍滥伐林木、乱捕乱猎野生动物和乱采乱挖野生植物的违法行为,全村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达到76%。同时,村集体还投入一定的资金用于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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