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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684B/202307-0008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23年第19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18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684B/202307-0008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23年第19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18
关于市政协2023年第19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18 19:42 来源:宣城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丁少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行林长制,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工作,有效提升森林质量,不断擦亮“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名片,林地保护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区、园区逐步扩大,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日渐完善,同时可造林空间有限,我市林地面积不减少压力逐渐增大。

今年2月份,省林业局和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试行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林资函 〔2023〕35号),明确要求“建设项目申请占用林地时,应当承诺补充同等面积的非林地作为林地。各市要将补充林地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二、林地占补平衡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落实文件精神。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占补平衡的承诺函》纳入林地报批管理,督促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确保将补充林地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二是建立补充林地储备库。各县(市、区)根据省林业局补充林地储备库划定工作的相关标准和工作程序,做好县级补充林地储备库划定工作,对成功纳入补充林地储备库的补充林地,可用作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的“占补平衡”

三是探索建立补充林地储备库指标交易机制。考虑到市本级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问题,拟采取指标交易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向各县(市、区)购买补充林地储备库指标,实现林地“占补平衡”。目前,该实施方案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补充林地储备库的建设工作。探索建立补充林地储备库指标交易机制。以市本级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为试点,逐步推广至市内各县(市、区)间的互相交易,确保全市林地保有量不减少。

 

特此答复

 

办复类别:A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汤飞洋       联系电话:3022718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