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李** | 浏览量 | 30675 | 问题类型 | 建议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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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宛陵湖禁止钓鱼 | ||||||
信件内容 | 建议:建议:尊敬的领导您好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也同样伴随着人民日益增长精神需求,我的诉求是允许钓鱼爱好者 在湖中钓鱼。关于我市宛陵湖湿地公园禁止钓鱼我想给出一些个人建议,宛陵湖湿地公园里存在着大量“地笼”并且存在有人划船在湖中私自下网捕鱼的情况 这些是上面领导看不见的地方,我们应该允许钓鱼爱好者在湖中钓鱼并提倡带走个人垃圾 ,实践中一刀切的工作方法是由于忽视了矛盾的特殊性,保护渔业资源并不是“允许”下网我们需要更多的“眼睛”去监控违规下网捕鱼,鼓励大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此建议开放宛陵湖湿地公园允许钓鱼,路亚以及台钓 提倡“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制,钓鱼行为不是伤风败俗的行为,是人民日常生活中的一道美丽风景线,增加城市生活气息,同时在宛陵湖散步的同时也会有人驻足观看,给湖内增加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再次我倡议领导层讨论研究是否开放宛陵湖允许休闲型垂钓。 | ||||||
来信时间 | 2023-02-10 19:06 |
回复时间 | 2023-02-13 09: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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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林业局 | ||||||
回复内容 |
建议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3-02-13 09:25:16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3-02-13 14: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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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林业局 | ||||||
回复内容 |
建议的问题,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开放宛陵湖休闲垂钓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湿地保护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宛陵湖区域的保护与管理,早在2015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宣城市宛陵湖保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宛陵湖区域不允许垂钓。
针对您反映的“宛陵湖湿地公园里存在大量地笼并且存在有人划船在湖中私自下网捕鱼的情况”,宣州区农业农村局、宛陵湖湿地公园管理处等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并根据职责对地笼、渔网等进行了清理,对发现的私自下网捕鱼人员进行了查处。
如果开放垂钓,势必会加剧下地笼、下渔网以及过度垂钓捕捞等问题的发生,如此一来,将违背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初衷和湿地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不予开放宛陵湖休闲型垂钓。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关注宛陵湖区域存在的垂钓、下地笼等问题,督促宛陵湖湿地公园管理处加强湖区日常巡护监管和非法捕捞渔具的清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广大市民打造更加舒适优美的湿地公园环境。最后,感谢并希望您继续关注宛陵湖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