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镇头国有林场完成绩溪县首单林业碳票交易。在县人民检察院的主持下,胡某某通过认购555.555吨林业碳汇的方式用于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交易金额5万元。这是《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实施以来,绩溪县林业局与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建立《林业碳汇公益补偿案件办理协作机制》后的一次有益尝试。
近年来,绩溪县镇头国有林场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号召,依托1380公顷森林资源开展林业碳票减排量核算评估,开发林业碳票项目,77782吨林业碳汇获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此次碳票交易的落地,进一步拓宽了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渠道,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可推广的“绩溪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