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政府相关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近日,泾县制定出台了《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衔接工作规则》。
公平竞争审查对于防止政府过度和不当干预市场、保障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意义重大。该工作规则明确了审查范围,涵盖以县政府或者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涉及市场准入或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 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或具体政策措施,确保政策从“源头”上符合公平竞争要求。
工作规则构建了协同高效的审查机制。一方面,强化部门内部审查责任,要求政策起草部门在政策制定时严格对照审查标准,多个维度开展自我审查;另一方面,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明确重大政策措施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按程序进行公平竞争审查,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并出具审查意见。再由起草单位按程序提交县政府会议审议,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审核议题申报材料。经县政府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政策措施,由起草单位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市场监管局复审;复审通过的,由县市场监管局出具复审意见,并由起草单位按程序履行政策审签发布流程。同时,重大政策措施正式出台后,起草单位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正式出台的政策措施报县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重大政策措施,须依法依规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确保工作规则落地见效,让公平竞争理念贯穿政策制定与实施全过程,为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打造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