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近年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郎溪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积极推进爱鸟护鸟工作,将鸟类保护纳入全县生态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一、强化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识
利用“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要节点为契机,采取“线上+线下”联动方式,广泛开展科普展览、法治宣讲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公园、湿地、校园、社区等场所设置固定宣传栏,普及本地重点保护鸟类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依托县融媒体中心及各类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保护鸟类倡议书、公益短视频等,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驱鸟彩带15000米、驱鸟器200个,电子屏滚动宣传300余条,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鸟类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巡护机制,提升保护效能
为更好地强化鸟类保护工作,2025年12月中心成立鸟类保护工作专班,下设巡护督导组、巡护暗访组和联合执法组,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巡查监管体系。巡护督导组组织各级林长、护林员常态化开展捕鸟网等破坏鸟类资源问题的排查清理;巡护暗访组不定期对南漪湖周边、交通干线两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养殖水面、果园、房前屋后等重点区域开展暗访检查;联合执法组及时核查问题线索,会同相关部门对农贸市场、餐饮场所、花鸟市场等开展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专班成立以来开展巡护督导8次,联合公安执法1次,护林员开展巡护400余次,收缴捕鸟(兽)夹(套) 13件(套)。
三、完善监督体系,推动社会共治
为严厉打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保护工作,2026年1月印发《郎溪县林业局关于非法架设捕鸟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办法明确,群众发现县域内非法架设捕鸟网线索,可拨打举报电话0563-7033522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首位举报人100元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核查处置违法行为,逐步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长效监督机制。(杨世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