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我市扎实开展“林长履职能力提升年”活动,持续推进宣城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林业改革发展活力。“安徽宣城扎实推进试点市建设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入选国家林草局第63期简报,宁国市推进林地托管经营做法在10月12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得到肯定,推动“小山变大山”改革经验入选国家林草局2023年第3期林改动态和第四批《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成功承办长三角·安徽森林康养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和全省林长制改革理论研讨会。全市林业总产值突破800亿元大关。
(一)不断完善林长组织体系。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市级林长及市级林长联系点的通知》,根据动态调整,及时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及市级林长直接联系林业产业基地、经营主体和基层林长名单。持续督促省林长制综合管理平台应用工作,及时更新完善“五个一”服务平台数据,截止11月底,全市各级林长累计使用“林掌”APP巡林5.8万人次,护林员巡护18.2万人次。
(二)强力推进“三个三”落实。落实林长会议、巡林和责任区“三项制度”。召开2023年第一次市级林长会议,市委书记、市级总林长李中出席会议并讲话,研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7个县市区总林长进行述职。在全国率先由市级层面制定出台了《安徽省宣城市县乡村三级林长履职细则(试行)》,全面规范林长履职。今年以来,25位市级林长带头联系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巡林调研85人次,带动县乡村三级林长巡林检查指导森林资源管护、生态保护和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4.5万人次。落实林长联系产业基地、经营主体、基层林长“三个联系”。市县级林长落实“三个联系”627人次,协调解决问题304个。有关县级林长多次深入直接联系的产业基地和经营主体,推动宣木瓜产业逐步振兴、京东云(郎溪)乡村振兴示范园项目成功落地、山核桃主产区新增17个村民组开展“小山变大山”工作、泾县野生动物园项目成功落户、林业碳汇价值实现“碳汇+司法”新路径等工作成效明显。与苏州、上海等地探索建立环太湖六市联合林长制,着力推动形成长三角区域林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落实运用任务清单、提示清单、督办清单“三个清单”。印发《宣城市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2023年林长制重点任务和26位市级林长联系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年度任务。出台《宣城市“林长履职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举办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示范培训班49场次,参训人员达2048人次。发放市县两级林长制工作提示单88个、督办单10个,推动林长制工作落实到位
(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新建市县两级林长制示范林14个,发布市级林长制改革典型案例5个,提升我市林长在生态保护修复、森林资源管护和林业产业发展富民等方面的示范效应。择优选取5个组织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林长制工作落实到位的乡级林长办,总结分享典型经验。在乡与乡、县与县之间开展乡镇林长办“学业务、强能力、促提升”交流活动,提升乡级林长及乡镇林长办服务水平和能力。《宣城市“四个强化”提升林长“四项能力”》入选省林长制第18期工作简报。全年接待广东省、开封市和杭州市等13家省外林业主管部门来宣考察林长制工作,交流、分享改革经验,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四)大力推进“小山变大山”。推进“山场并入”。在山核桃、毛竹主产区,推行“小山变大山”,以村组为单位,采用成片托管、交互托管、零星赎买、等价交换、差价交换等形式开展山场置换,达到减少地块、整合连片的目的。全市托管经营山核桃林5万亩,竹林4.8万亩。山核桃林经营增收20%、竹林经营增收25%。推进“股份融入”。开展林地股份制经营试点村建设,成立“两山合作社”,规模化收储碎片化林地。旌德县柳溪村“两山合作社”流转村民5760亩林地,引进市场主体建成千亩香榧、千亩白茶和千亩养殖基地,入股农户户均增收1.34万元,村集体经济年收入突破100万元。推进“资本导入”。整合国有林场资源,成立林投公司7家。泾县林投公司吸引社会资本4.7亿元,建设野生动物园、动植物研学中心和徽文化展示中心,变“砍树”为“看树”,拓宽林农致富路。
(五)细分拓展林权权能。发放受益权证,确保林农基本收益。选择全国林长制改革策源地--华川村,将农户零散低效的山场、旱地、农田、水域等生态资源入股存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由合作社发放《生态资源受益权证》,并允许继承、转让、交易,实现林权证、经营权证、受益权证的“三证保障”。目前,全市已发放各类受益权证2488本,农户受益金额654.6万元。发放地役权证,开辟“两山”转换新路径。广德立人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五龙山国有林场签订地役权合同,在不改变土地、林木权属的基础上,为林场236亩外松林地设立地役权,由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地役权证。需役方(立人公司)凭借地役权证行使管理权,达到依法、依规、长效管理,供役方(五龙山林场)每年增加收入6万元。发放林下空间经营权证,增加生态空间“立体”价值。引导林农将“闲置”的林下空间委托给企业进行经营,发放林下空间经营权证。黄山云乐灵芝公司流转林农4004.8亩林地、林木空间使用权,在林下种植灵芝、石斛等中药材。近三年林农获取租金70余万元,带动务工收入270万元。
(六)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架设银企沟通桥。召开全市林业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会,推介金融产品,宣传扶持政策,为林业产业注入金融“活水”。建立补偿机制。规范林权收储担保中心运行,落实林权抵押风险补偿金,完善“一评二押三兜底”机制,畅通林业和金融融合的通道。全市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66亿元,贷款余额近20亿元。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深化与建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创新推出“宣木瓜‘243’预期收益贷”“油茶‘233’循环贷”“林下石斛贷”“毛竹目标价格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据统计,全市累计发放“五绿兴林·劝耕贷”263笔1.86亿元,“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23笔1261万元,“绿水青山贷”104笔6590万元。
(七)着力推动主导产业发展。注重发挥我市资源、区位和文化优势,锚定竹业和森林康养产业,深入开展调研,着手制定相关规划。认定2023年市级竹林高效经营示范基地4个、竹加工小微园区2个,市级森林康养基地8个,与市气象局联合开展寻找“宣城市最佳森林氧吧康养地”活动,评选最佳森林氧吧康养地10家。成功承办长三角·安徽森林康养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打响“中国绿都·康养宣城”品牌。组织开展全市“十佳森林康养基地”评选,助力打造长三角(安徽)绿色生态康养基地。与此同时,坚持突出特色,扶优扶强,培育壮大林业经营主体。今年全市获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2家、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2个,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1家。
(八)坚持品牌发展战略。组织企业参加合肥苗交会、义乌森博会和广西第一届世界林木业大会,提高参展企业知名度。安徽詹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食用林产品通过第二批“食安安徽”品牌认证。宣州鸡(林下养殖)被认定为2023年“皖美农品”区域公用品牌,“旌菊”牌菊花茶、“皖斛堂”牌铁皮石斛、“宣海棠”牌宣木瓜被认定为2023年“皖美农品”产品品牌;宣木瓜获中国一乡一品认证。
(九)深入推动林业“双招双引”。印发《宣城市林业局领导包保联系林业“双招双引”重点项目工作方案》,全力推动林业“双招双引”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围绕竹产业、森林康养和林下中药材等产业建链、补链、强链、延链,推动上下游产业和关联产业协同发展。2023年全市新增林业“双招双引”项目18个,总投资21.5亿元。在合肥苗交会开幕式上现场签约项目3个。
(十)切实抓好年度考核工作。提前谋划部署,牵头制定2023年度全市林长制实施情况考核细则,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完成。组织召开林长制考核调度会、全市林业重点工作专题调度会等会议,安排部署年度考核工作,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严格对照全省林长制实施情况考核细则,统筹各科室,梳理盘点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制定问题整改清单。顺利完成省林长制改革第三方评估组来宣评估工作。
其中,2023年创新开展工作事项
1.创新制定《安徽省宣城市县乡村三级林长履职细则(试行)》。为全面压紧压实林长主体责任,2023年6月,中共宣城市委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出台《安徽省宣城市县乡村三级林长履职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履职细则》)。《履职细则》明确了县乡村三级林长的组织体系、职责定位和具体任务。对林长会议、林长巡林、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深化林业改革等工作任务进行细化,规定具体,针对性、可操作性强,让县乡村三级林长履职有章可循。《履职细则》的制定出台,是宣城市试点探索县乡村三级林长履职标准化建设,推动基层林长在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中认真履职尽责、提升履职能力的有力举措。
2.深化“小山变大山”改革。在山核桃主产区新增23个村民组开展“小山变大山”工作,累计完成38个村民组改革工作。在竹林主产区推出竹林“大托管”,建立“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盘活闲置资源资产,新增竹林托管经营面积1500亩,辐射带动5000亩。
3.开发适林金融产品。创新推出“宣木瓜‘243’预期收益贷”“油茶‘233’循环贷”,结合不同林产品生产收益周期制定还款期限,有效破解了林业“长投短贷”问题。开发“毛竹目标价格保险”,保障了林农经营竹林效益,降低了价格波动风险。建立“山核桃托管经营风险互助金”,构建“商业保险+风险基金”互补机制,提升了托管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
二、2024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切实抓好《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落实,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创新点建设和试点市建设制度性成果总结,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林业经营机制,探索更多更有效的制度供给。抓住“以竹代塑”新赛道和建设长三角(安徽)绿色生态康养基地新机遇,对标沪苏浙,大力发展竹产业和森林康养产业。力争2024年新增林地经营权流转面积7万亩,新增林权抵押贷款4亿元,全市林业总产值达到900亿元。
(二)重点工作安排和具体举措
1.提升林长履职效能。在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的基础上,加强林长制信息通报。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提出问题,将制约林业高质量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呈报给各级林长,利用林长的影响力、号召力,推动问题解决。加强“三个联系”。建立“林长+产业链长”工作机制,对我市林业主导产业弱项短板,落实联系林长,对接头部企业,实现补链、延链、强链。严格“三个清单”,推动各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牵头联系单位履职。加强各级林长办与林长会议成员单位、牵头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络,发挥好参谋和助手作用。
2.深化“小山变大山”改革。按照“一村一平台,一户一股权,一年一分红,一县一数库”思路,推进村级“两山合作社”建设,完善林投公司运营机制和场村合作经营机制。探索“国储林+全程托管”“国储林+小山变大山+整组基地”等模式,构建国储林项目公司与托管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分摊经营风险,形成互利共享的合作局面,以国储林基地建设推动形成“小山变大山”2.0版。
3.推进宣城市林权(碳汇)交易服务中心市场化经营。按照“先运营,后经营”思路,推动宣州区森兴公司实质化运营。加强与公管局和不动产中心对接,引出林权交易端口,完善林权交易模块,规范林权交易行为。加强规模性林权流转合同管理,推动林权综合监管和林权不动产登记系统互联互通。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搭建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探索实现林权的金融、碳汇和市场化功能。
4.推进“以竹代塑”。 开展优良种质资源选育和定向培育。依托国际竹藤中心汤峰教授首席专家工作站,推动竹种质资源库等国家重点优质竹资源科技研发项目落地,培育适宜于不同“代塑”产品工业化生产的新品种。推广“竹林大托管”经营模式。加快竹产区林区道路建设,组建专业化培育、经营、采伐技术服务队伍,拓展“原料—加工—产品—营销”上中下游产业链,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加速“以竹代塑”产品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开展宣城市竹林高效经营示范基地评选。打造“1+4+N”竹产业体系。支持广德市与国内竹业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打造“竹科技创新园”,鼓励广德、宁国、泾县、宣州四县区结合实际打造“竹加工产业园”。引导竹资源丰富的乡、村合理设置“竹物理分解点”。争创国家级“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将“以竹代塑”产品列入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和清单,支持和鼓励其在住宿餐饮、生活服务、包装工程、重点产业配套等领域的应用。加大“以竹代塑”科学普及和宣传。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5.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强化规划引领。编制《宣城市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突出各地特色,充分挖掘森林中拥有的多种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森林休闲、森林健身、森林体验、森林饮食、自然研学等业态,不断丰富森林康养产品。发挥基地示范作用。加快森林康养基地创建工作,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森林康养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森林康养基地的水、电、网络、通信以及文化科普教育等设施建设投入。争取相关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对森林康养基地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加大用地保障。落实新修订《森林法》,对于森林康养旅游项目在林地上修筑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森林步道等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落实对于涉及使用生态公益林的森林游憩、森林生态旅游类项目的不同审查标准。鼓励利用现有国有林场旧场部、旧工区和管护用房、建设用地等建设康养服务设施。
6、强化林业“双招双引”。“招商引资”。聚焦 “高市场容量、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产业发展领域,瞄准木竹资源利用、林下中药材、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产业,重点加强生物质竹基新材料、竹缠绕复合材料、竹日用品等高科技和战略新兴产业项目方面龙头企业的招引力度。“招才引智”。根据森林康养产业的发展需要,打造森林康养专业人才队伍,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支持各地培养出集康养管理、教育、产品研发,掌握森林、医学保健和健康服务等专业知识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8、加强宣传引导。继续挖掘、汇编、推广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创新点建设典型案例,评选“宣城市十佳基层林长”。总结提炼试点市建设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