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市森林、草原、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拟订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并按程序报批。
2.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3.指导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
4.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
5.指导全市草原保护工作,监管草原的开发利用。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
6.承担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并指导实施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
7.承担林业和草原国际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指导涉外、援外项目实施。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9.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集中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10.机构负责人
科长:汤飞洋 联系电话:0563-3022718
办公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5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