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1.单位名称:宣城市林业局
2.执法人员名录
1.负责全市森林、草原、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拟订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并按程序报批。
2.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3.指导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
4.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
5.指导全市草原保护工作,监管草原的开发利用。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
6.承担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并指导实施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
7.承担林业和草原国际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指导涉外、援外项目实施。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9.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集中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10.机构负责人
科长:汤飞洋 联系电话:0563-3022718
办公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5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二)宣城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湿地资源动态监測与评价工作,指导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像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管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2.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管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助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按规定监管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3.监管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林业和荜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
5.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測预报。监管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
6.机构负责人
负责人:赵文琴 联系电话:0563-3022953
(三)宣城市林业局森林防火科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
2、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
3、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4、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5.机构负责人
负责人:严静 联系电话:0563-3016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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