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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684B/202406-00068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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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05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6-05 15:49 来源:宣城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李龙代表:

您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古树名木保护的关心和关注,您关于古树名木保护的问题细致认真,提出的建议中肯合理,现就您提案中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您在提案中提出:加大宣传,营造共同保护的氛围

我局高度重视古树名木宣传,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古树名木保护走近社会:一是加强系统化管理。根据国家林草局统一部署,我市将现有公布的3570株古树名木,全面录入国家林草局主管的全国古树名木管理系统。下一步,我市还将继续结合森林资源普查,深入发掘古树名木资源。二是树立典型代表。2023年,经过历时9个月的地方推荐、市级复核、专家评选、社会投票等各个评选规范环节,我市正式公布了“宣城市十佳古树名木”名单。获评的“宣城市十佳古树名木”,从自然科学到历史文化,均体现了我市气候环境和人文历史的特点,既挑选出我市所在气候带长寿树种的典型,也挖掘了具有地方历史典故和文化传说的厚重沉淀。三是开展接地气宣传。今年上半年,我局联系了宣城本地知名自媒体“老文说宣传”,通过“宣城人谈宣城古树”,探索开展“地气化”古树名木宣传,“宣城市十佳古树名木”系列节目首期“宣城市最古老的古树——宣州溪口南方红豆杉”浏览量达4.2万人次,在我市百姓中反响良好。

二、您在提案中提出:健全制度,形成共同保护的合力

我省及我市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在古树名木保护立法、林长制改革结合、建设工程避让方面均采取了对应措施:一是保护立法情况。安徽省人大已于2009年通过了《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对古树名木认定、分级保护、养护管理、违法处理等均做了规定,目前从总体看,基本能够满足现阶段古树名木保护需求,需要进一步地市级立法机构补充和完善的条款不多,市级地方立法的必要性不足。二是纳入林长制改革情况。目前,我市部分县已将林长巡护古树名木纳入改革内容。如绩溪县已按就近原则,参考林长巡林地域区划,将古树名木保护作为巡林重点。泾县已针对古树公园建设,建立了县级林长联系古树公园机制等。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各地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因树施策,在改革中进一步强化古树名木保护。三是工程避让古树情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9年搭建了“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并印发了《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试行)》,就工程建设规避古树名木,在规划审批阶段即建立了协调机制,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做好平台协同审批,推动工程实施前规避古树名木。

三、您在提案中提出:加大投入,强化日常养护机制

因古树名木分布点散面广,我省按照政府保护为主,专业保护与公众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分级保护和属地管理。目前,省市县三级财政均对古树名木保护进行了专项投入,同时依法确定了日常管护责任人(单位)。一是财政资金投入情况。目前,安徽省级财政每年投入500万对一级古树开展保护,根据保护修复具体实施方案,每株修复投入约3—5万元;市级每年投入20万元开展二级古树为主的保护,根据修复具体实施方案,每株修复投入约1—3万元;县级根据地方财力和年度修复古树需求,年投入10-80万,开展三级古树为主的保护修复,三级财政大多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专项用于古树名木保护。近年来,我市专门强化了古树公园建设支持力度,目前市财政已按照每个古树公园不低于3万元的标准,支持各地建成古树公园8个。二是日常养护情况。根据《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在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等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所在单位为养护责任单位;在铁路、公路、江河堤坝和水库湖渠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铁路、公路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养护责任单位;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该园区的管理机构为养护责任单位;在文物保护单位、寺庙等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所在单位为养护责任单位;在城市道路、街巷、绿地以及其他公共设施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单位为养护责任单位;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该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为养护责任单位。私人所有的古树名木,所有者为养护责任人。因古树自身具有抗逆性强,恢复力弱的特点,在没有突发性巨大环境变化的情况下,其生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衰败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目前,我市古树名木日常养护主要由法定责任人承担,其复壮修复等重大修复工程,由地方政府根据轻重缓急,按年度开展滚动修复。下一步,我市将探索深化古树名木社会化保护,强化日常保护的技术宣传和支持,力争以较小的代价,解决古树日常管护问题。

在此,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您的关注下,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办复类别:B 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周永康   联系电话:0563-3013621

 

                                                                    宣城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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