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对照《安徽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的规定。宣城市司法局对全市2024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了年度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七日。基层法律服务所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司法局申请复查。
宣城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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