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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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市林业局坚持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成效明显
一、深化工作责任落实,推动工作开展
一是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发挥领导作用,定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职能作用,制定了《宣城市林业局2014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了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发布、管理和维护等工作,督促各科室严格按计划要求抓好落实,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学习培训计划,利用集体学习的机会,集中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文件,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形成了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
二、强化监督检查,规范信息发布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立卷归档制度》和《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制度》、《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等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检查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检查促进工作人员提高了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进一步规范了公开工作流程,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三、完善工作措施,做好主动公开
一是加强宣城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宣城林业信息网的更新和维护,做好主动公开,在上述网站及时公开调整后的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和权限、领导干部分工、主要职责、部门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事项,及时公开新颁布的涉林法律法规,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二是积极参与“百姓问政”、“百姓热线”,2014年我局录制“百姓问政”节目一次,领导共三次带队走进市广播电台“百姓热线”栏目,积极宣传林业政策,为群众答疑解难。加强“宣城林业”政务微博管理,及时发布森林防火预警信息。明确政民互动、“12345”热线分管领导及办理人员及时解答政民互动群众咨询和投诉,2014年我局共受理政民互动群众咨询、投诉16次,受理12345市长热线群众咨询2件,均按时予以办理。
三是落实《宣城市林业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和《宣城市林业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规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程序,畅通公众反映渠道,及时发现疑似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本年度未发布虚假信息和涉及第三方的信息。
四是根据市政府信息办部署,及时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升级改版等工作。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信息167条,涉及机构领导、政策法规、部门动态、政府公开制度等各栏目,并及时发布林业工作动态。同时,根据现阶段林业工作特点,维护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森林增长工程、森林公安三个特色栏目,及时发布创建和工程实施动态等。
五是认真开展权力清单编制,经权清办审核,共核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权力事项53项,按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公示、会布。
六是按照《宣城市林业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在政府信息公开网页按时公开2014年度部门财政预算、2013年度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四、坚持保密审查,保障信息质量
严格落实《宣城市林业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保密审查,各科、办、局、站所提供的一般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须经领导组研究后发布,有效地保障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了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无虚假信息发布。
2015年我们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工作措施和方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全面的林业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和查阅,推动全市林业工作取得更大发展。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