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宣城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宣城市林业局积极借助互联网问政于民,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紧围绕全市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各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本局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务网站建设,各项任务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一)主动公开。全年,宣城市林业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市级动态280条,县级动态607条,通知公告57条,通过文字、视频开展政策解读6篇,开展意见征集3次。通过积极主动的信息公开的行动,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政务信息公开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拓宽广大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的渠道。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市林业局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优化栏目设置。按照工作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内容和发布格式,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新建专题栏目3个。二是积极扩大政务新媒体。2022年,我局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829条,关注人数上升为1195人。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市政府政民互动、12345市长热线有关林业的咨询答疑,及时正面答复和沟通,回复群众关切和疑问。全年共办理网站“政民互动”11件、12345“市长热线”6件。
(五)监督保障。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并指定具体工作人员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部署、有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市政务公开办等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还不够,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认识不足,政策解读形式还需多元化等。
2022年,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班,利用周例会等集中学习的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加大对全局干部职工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宣传教育频次。二是扩宽政策解读形式。采用一图读懂、微视频等形式对公众普遍关注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三是完善机制举措。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