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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宣城市林业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宣城市林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4 00:00 来源:宣城市林业局 字体:[ ]

     2016年,市林业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以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办事为重点,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成效明显。

     一、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制定了《宣城市林业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发布、管理和维护等工作,各科室严格按计划要求抓好公开资料提供,全力配合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开展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文件的学习教育,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市信息办组织的政府网站建设培训会等各类培训、会议,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监督检查

      强化了《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立卷归档制度》和《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制度》、《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等制度的执行落实,局纪检监察室采取不定期检查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检查促进工作人员提高了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进一步规范了公开工作流程。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组织人员对照《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逐项检查,重点检查一、二级目录有无空白栏目,有无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栏目,发布的信息是否符合规范等,对一年更新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行政权力分项及流程图栏目全部进行了更新,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三、做好主动公开,

       1、调整公开政府权力清单。根据市权清办的统一部署,对政府权力清单、流程图、廉政风险点进行了动态调整,并按时在宣城林业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公开了2016年版政府权力清单。

       2、依法规范行政审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国务院、省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落实工作,严格落实“双公开”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定期分类公开行政权力办件结果,方便群众查阅。

       3、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10月17日前完成目录调整,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维护,提高了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二是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复文与公开制度,本年度未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理结果按时公开。三是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时公布2015年财务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信息,2016年财务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四是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发布全市2015年国土绿化情况并在政府信息网站进行了公开,及时准确、全面的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五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宣城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全过程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公开。

       4、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宣城林业”政务微博管理,加强应急管理栏目管理,及时发布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预警信息。明确政民互动和分管领导及办理人员,制度健全,能及时解答政民互动群众咨询和投诉,2016年我局共受理政民互动群众咨询、投诉4次,受理12345市长热线群众咨询1件,均按时予以办理。认真实施《宣城市重要政策解读办法》,做好本部门或与林业相关工作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

       5、主动回应舆情。严格执行《宣城市林业局网络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进一步细化网络政务舆情“发现、研判、报送、处置、回应”等各个环节具体的责任和要求,及时回应宣城论坛关于芜湖县养殖场扬子鳄逃逸等市民关切,正面引导舆论。

       6、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培训计划,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等,邀请市政府信息科领导为局职工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四、严格保密审查

       严格落实《宣城市林业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保密审查,各科、办、局、站所提供的一般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须经领导组研究后发布,有效地保障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了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无虚假信息发布。

       五、相关情况说明

       1、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2、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相关收取及减免费用情况。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因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017年我们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  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落实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公开内容,推动工作取得新提升。

                                                                                   2017年1月24日